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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暴警旺角清場多人被制服

政事

防暴警旺角清場多人被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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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暴警旺角清場多人被制服

2019年10月21日 00:29 最後更新:00:29

水炮車及裝甲車再次到場戒備

多名示威者被制服

多名示威者被制服

多名示威者被制服

多名示威者被制服

晚上約10時50分,防暴警察及速龍小隊突然在旺角衝出,並上前制服多人,部分人被壓在地上。有在場人士詢問被捕者的姓名時,被警員指責阻礙警方調查工作。其後,部分被捕人被帶上警車。

港台截圖

港台截圖

另外,水炮車及裝甲車再次到場戒備,而防暴警察則移開示威者早前在路面設置的路障。警員亦要求現場的記者退到一旁,並表示記者正阻礙警方工作。

港台截圖

港台截圖

晚上11時許,警方一度舉起黑旗警告,並繼續在場布防及戒備。晚上11時半後,部分警員登上警車打算離開,但現場仍有大批人群在旁聚集,並指罵警員。有警員隨即下車警告,其後順利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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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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