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專家建議取消探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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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了解探親假嗎?

有人反對取消,認為應該解決的是休假阻力問題:

也有人說,可以取消,建議換成年假:

的消息引發熱議

你了解探親假嗎?

探親假最早發端於1958年2月9日頒佈的《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回家探親的假期和工資待遇的暫行規定》,目的是為了適當解決職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的探親問題。1981年3月,國務院發佈規定進一步完善探親假制度,規定了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探親假標準。

探親假有多長?

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

1995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在有關節日期間及其他法定休假日,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則首次在法律層面明確我國勞動者享有探親休假的權利。

網友:?????

消息一出,引髮網友熱議,不少人說知道這個假期,但是因為種種原因,沒有休成:

有人反對取消,認為應該解決的是休假阻力問題:

也有人說,可以取消,建議換成年假:

為什麼要取消探親假?

在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勞動法分會副會長、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喻術紅看來,上個世紀50年代至80年代,我國交通設施不完善,職工回鄉難度大、成本高;通訊技術相對落後,受限於經濟實力,普通職工無法普遍享受電話、電報帶來的便利。夫妻之間、父母與子女之間兩地分居是當時比較突出的社會問題。「從勞動關係的角度出發,為職工提供探親假,能夠激發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員工的單位認同感。」

但是目前看來,這個假期的實施效果並不理想,原因有多方面,其中就包括:

適用範圍窄

出台所依據的社會背景狀況發生改變

休假制度體系日漸完善

喻術紅認為,探親假制度逐步為相關權利義務主體忽視,這是社會環境變化、探親假制度本身局限,勞動者休息休假體系逐步完善的必然結果。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兼中國勞動關係學院法學院院長沈建峰分析稱,勞動者很難享受探親假待遇有多種原因。比如,從探親假制度本身來看,其將適用範圍限制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等,將民營企業等用工主體排除在外。但實際上,民營企業是我國非常重要的用工主體。

探親假制度規則「太老了」也是一個原因

如今,探親假制度出台時所依據的社會經濟狀況已經發生改變,探親假難以適應當前的社會經濟狀況。

當前,包括帶薪年休假在內的休息休假制度體系日漸完善,逐漸替代了探親假的部分功能,久而久之探親假就可能被忽視掉。

建議:延長春節假期,探親假在特殊領域保留

喻術紅認為,探親假制度已沒有普遍存在的必要,其本身是計劃經濟時代我國解決職工兩地分居問題而施行的制度。當兩地分居問題逐漸解決、不再是社會矛盾之時,探親假制度也應當順勢而為退出歷史舞台。

喻術紅建議,從勞動者需求滿足和我國現實需要的角度出發,對探親假制度進行合理改造:即「一般取消,特殊保留」——

以年休假制度替代探親假的勞動者休息權保障功能

以延長春節假取代探親假的家庭交流功能

同時以特別法規定的形式,保留特殊領域繼續適用探親假制度

「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外交人員法》中規定的駐外外交人員配偶、《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中規定的士官等繼續享受探親假和相關待遇。」

看完上述分析

你認為探親假還有必要保留嗎?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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