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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內政部長否認雙重標準 質疑港人為何不港審

政事

台內政部長否認雙重標準 質疑港人為何不港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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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內政部長否認雙重標準 質疑港人為何不港審

2019年10月21日 15:41 最後更新:15:42

徐國勇反問是否鼓勵香港人在香港以外地區殺人、犯罪。

被台灣通緝的殺人案疑犯陳同佳被拒入境台灣「自首」,引發港台關係緊張。台灣內政部長徐國勇宣稱,無雙重標準問題,台港須有司法互助協定,才能根據犯罪地審判,且屬人主義優先。

徐國勇指陳同佳殺害另一名香港人,而他身在香港,特區政府為何不審判。資料圖片

徐國勇指陳同佳殺害另一名香港人,而他身在香港,特區政府為何不審判。資料圖片

徐國勇質疑,港府不談司法互助,只說要將人送過去。他指,陳同佳殺害另一名香港人,而他身在香港,特區政府為何不審判,反問是否鼓勵香港人在香港以外地區殺人、犯罪,返港後就無罪。

台灣內政部長徐國勇質疑港人殺港人,為何香港不審判。網上圖片

台灣內政部長徐國勇質疑港人殺港人,為何香港不審判。網上圖片

徐國勇又認為,香港並無死刑,但台灣有死刑,陳同佳願意接受有死刑的地方審判,違反人性,質疑陳同佳有無受到指使。

徐國勇認為,陳同佳願意接受有死刑的地方審判,違反人性,質疑陳同佳有無受到指使。資料圖片

徐國勇認為,陳同佳願意接受有死刑的地方審判,違反人性,質疑陳同佳有無受到指使。資料圖片

至於如果不接受陳同佳返台受審,為何在去年發布通緝。徐國勇解釋,因犯罪地在台灣,陳同佳是嫌疑人,在法律層面並無問題,而且在犯罪地發布通緝是主權的表現,今次事件不是無雙重標準。

徐國勇指在犯罪地發布通緝是主權的表現。網上圖片

徐國勇指在犯罪地發布通緝是主權的表現。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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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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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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