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貞昌形容港府突然把陳同佳送到台灣是「非常詭異」。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日前表示自願到台灣受審,但被當地政府拒絕。台灣的行政院長蘇貞昌今日回應事件,形容過去曾要求透過司法互助處理,但特首林鄭月娥「理都不理」,現在卻突然說要把陳同佳送到台灣是「非常詭異」,指台灣不會陷入大陸的圈套。
蘇貞昌指,林鄭月娥企圖用把疑犯送台灣,要讓《逃犯條例》修例合理化。他呼籲林鄭月娥好好聆聽香港市民意見,回應民意要求,不要政治操作。他强調不能陷入政治圈套,形容陳同佳在香港若出獄就可以自由自在,卻突然要到台灣面對殺人罪的審判,形容不符合人性常理,呼籲台灣當局嚴格把關。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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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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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