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總區指揮官卓孝業就顏色水影響清真寺等建築致歉。
警方昨日在尖沙嘴出動水炮車,藍色水劑射中在彌敦道的九龍清真寺。西九龍總區指揮官卓孝業在警方記者會上向清真寺及穆斯林社群致歉,各警區今早曾經主動接觸區內穆斯林社群解釋及致歉,警方非常感謝清真寺及穆斯林對警隊的支持,並會繼續與對方保持緊密溝通。
水炮車藍色水劑射中在彌敦道的九龍清真寺
資料圖片
卓孝業指,水炮車的顏色水劑亦有對其他建築物造成影響,警方向任何受影響人士及團體致以最真誠歉意,重申警方尊重宗教自由,行動無任何惡意,亦無存心冒犯任何宗教。
西九龍總區指揮官卓孝業就顏色水影響清真寺等建築致歉。
卓孝業指,暴徒暴力違法在先,昨日的暴亂事前已經跟商場、宗教團體、 民居、港鐵、巴士公司溝通,當得知顔色水影響持分者時,已經即時聯絡。卓孝業斥,暴徒更應向香港人道歉,因暴徒大肆破壞,好多人生活在恐懼。
卓孝業指,暴徒暴力違法在先
卓孝業重申,就警方行動上對受影響的其他人士致歉,但認為警方對暴徒的處理手法並無問題。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