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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男子佐敦被捕拘留 法院進行緊急聆訊警即宣布即時釋放

政事

匿名男子佐敦被捕拘留 法院進行緊急聆訊警即宣布即時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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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男子佐敦被捕拘留 法院進行緊急聆訊警即宣布即時釋放

2019年10月21日 19:42 最後更新:19:47

該人士稱無辜被捕亦沒有做任何違法行為

一名匿名成年男子昨於示威活動進行時,在佐敦附近行人路被捕,直至今天下午六時許亦被拘留在警署,該人士稱無辜被捕亦沒有做任何違法行為,促請法庭下令警方解釋或盡快釋放,案件今午5時許在高等法院進行緊急聆訊 ,惟律政司起初沒有代表到庭,而代表在約六時到庭即宣布警方願意即時釋放該男子,案件則獲無限期押後直至另行通知法庭。

潘熙資深大律師代表匿名男申請人,潘指申請人無辜被一名自稱機動部隊的警員拘捕,但警員指自己身分敏感不便披露,及後又指拘捕該男子的警員則是商業罪案調查科(CCB)警員。律政司最初沒有派任何代表出席,在律師多次致電並等候約半小時後,律政司派代表到庭指警方現時願意即時釋放該男子,案件即宣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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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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