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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昨擲過百汽油彈 警斥放懷疑炸彈轉移視綫行為卑劣

政事

示威者昨擲過百汽油彈 警斥放懷疑炸彈轉移視綫行為卑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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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昨擲過百汽油彈 警斥放懷疑炸彈轉移視綫行為卑劣

2019年10月21日 19:38 最後更新:19:38

警方業指,昨日有10宗暴徒縱火案件,10月至今已經有超過80宗。

警方表示,暴徒昨日在九龍使用超過100個汽油彈,九龍區亦有4個涉及懷疑爆炸品的舉報,指示威者是轉移警方視線,形容行為卑劣。

警方西九龍總區指揮官卓孝業指,昨日有10宗暴徒縱火案件,10月至今已經有超過80宗。昨日暴徒投擲100枚汽油彈,11個港鐵車站出入口被焚燒,亦有警員受傷,示威者廣泛破壞約100組交通燈,至今仍有93組未恢復,令交通大受影響,巴士服務受阻。

他批評,暴徒攻擊目標指向西九龍高鐵站等基礎建設,影響旅客出入,昨日高鐵站旅客人流減少一半,示威者針對認為理念不同的店舖大肆破壞,到店內縱火。

警方指暴徒大肆縱火。資料圖片

警方指暴徒大肆縱火。資料圖片

卓孝業指,昨日在九龍區有4個涉及懷疑爆炸品的舉報,有人在太子放置盒狀物品,並帶有電線。由於近日示威中出現土製炸彈,令人相信是一個炸彈。

警方指暴徒大肆縱火。資料圖片

警方指暴徒大肆縱火。資料圖片

他表示,警方既要處理暴亂同時又要疏散人群,讓爆炸品處理課人員有安全空間引爆,認為示威者以懷疑爆炸品轉移視線,行為卑劣。他擔心,一旦市民對懷疑爆炸品習以為常隨意搬動,或造成人命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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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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