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肇始指近日路邊空氣和水質監測的數字沒有異常。
有團體關注社區殘留催淚彈,影響市民健康,社會亦有聲音質疑政府未有主動清理催淚彈殘餘物。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回應指,近日路邊空氣和水質監測的數字均沒有發現異常,又指催淚煙中的化學物質擴散範圍有限,強調食環署處理有提供清潔指引。
陳肇始指近日路邊空氣和水質監測的數字均沒有異常,並指催淚煙中的化學物質擴散範圍有限。資料圖片
陳肇始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有留意本港有專家的學術文章指,警方多月來大規模施放催淚彈,社區殘餘物可能影響市民健康,她說,政府近期監察空氣及水質,並無發現異常。她又指,食環署人員已經在施放催淚氣體後,即時清潔街道,減少殘餘化學物質。
警方多月來大規模施放催淚彈,團體關注催淚彈社區殘餘可能影響公眾健康。 資料圖片
她又指,清洗工作視乎不同地點而定,一般私人地方會由他們自行清理,而街道及公共街市等地點會由食環署處理,政府亦有向外判工提供清潔指引。她表示,政府亦會繼續與外判工溝通,了解清理時保護裝備是否足夠。
陳肇始指政府亦會繼續與外判工溝通,了解清理時保護裝備是否足夠。資料圖片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