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信州、玉山等地依法取締營業性棋牌室、麻將館。

當地公安機關的通告指出,關閉棋牌室、麻將館是為了解決涉賭問題,凈化社會空氣,提高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整治行動一律依法進行,有充分的法律依據。

然而,通告出來以後,沒少惹來輿論質疑;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如是做法怕是逃不過越權、「一刀切」的嫌疑。

整治賭博,究竟為什麼要讓棋牌室、麻將館「關門大吉」?

 

 

上饒市公安局信州分局相關通告 

賭博

賭博作為「社會之癌」([島讀]值得注意的「社會之癌」),其社會危害是人所共知的。因此,公安機關這回發佈的通稿,不僅是基於法律依據,亦有極強的社會合法性。

麻煩的地方在於,賭博是一大社會頑疾,本就有一定的社會心理基礎;而現如今,賭博形式多樣、隱蔽且易反彈,這也就加大了公安機關的打擊難度。

公安機關被迫採取整治措施,並不惜以「一刀切」的嫌疑擴大打擊範圍,確實是有難言之隱。島叔覺得,社會輿論不應急著為之定性、蓋帽,倒不妨從各個角度,先去理解一下它的執法邏輯。

總體看來,在中國廣大的農村版圖裏,各地的娛樂休閑方式有明顯區別。北方農村比較看重集體性的休閑娛樂活動,像是地域性的節日廟會、有聚集效應的紅白喜事;有私人聚會性質的娛樂活動的空間則很小。

而在南方農村,私人聚會性質的娛樂活動會發達很多。尤其是隨著市場經濟深入發展,個體刺激性強的、享受性的活動——比如聚眾賭博、宵夜等都會越來越流行。

何以見得?置身南方農村的集鎮,棋牌室、麻將館、茶館,甚至洗頭房、休閑館、夜宵店、k歌房隨處可見(非常不同於北方農村出現概率最大的:農資化肥店)。

在這種情況下,賭博在北方農村很難「成氣候」;但在諸多南方農村,卻極容易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

島叔過去在南方農村調研,「抓賭」幾乎是每個地方公安機關的主要業務,地下六合彩、棋牌室、茶館、流動賭場,不一而足。

有那麼一段時間,公安機關的日常經費沒辦法得到財政保障,導致一些地方的公安機關去「趨利執法」,「抓賭」就是其中最重要的財源。

有了這些背景,對江西信州、玉山等地公安機關的做法,人們可能基於不同的生活經驗,就會給出不同的評價。

比如,類似做法在巴蜀地區的群眾看來,那真是哭笑不得。畢竟麻將館是當地農村正兒八經的休閑娛樂場所,男女老少都喜歡去,「小賭怡情」再正常不過。也就是說,當地群眾對賭博和休閑娛樂的認知界線本就十分清晰,公安機關當然也犯不著「一刀切」。

在有鮮明的生產導向而非消費導向的北方集鎮群眾看來,怕是也比較難理解。

但根據島叔的調研體驗,江西當地的老百姓大多會對公安機關的作為豎起大拇指。因為當地社會對「茶館」“棋牌室”等娛樂場所並未脫敏,去這些地方消費,哪怕不是賭博,也被視作不務正業的表現。

更何況,經營者出於營利目的,大概率要加大供給賭博場所和工具來聚集人氣、提高利潤,如此「惡習」一經壯大,可怎麼了得?

經營

從經營者的視角看,娛樂休閑場所的經營中存在著廣闊的灰色空間。

島叔以前調研過一些娛樂場所的經營方式,以「茶館」或棋牌室為例,大概有如下幾類:

第一類,僅提供休閑娛樂的場所和服務。比如四川農村地區的茶館,是「真茶館」,經營者只提供茶水,人們在其中消費,純粹是“擺龍門陣”、交流信息;同理,很多棋牌室也是相對理性的娛樂場所,經營者會明確規定禁止賭博。

在更多情況下,目標消費人群的定位決定了茶館和棋牌室的經營性質。一般而言,「老年茶館」都只提供簡單服務,並無賭博功能,說白了就是市場化的“老年人活動中心”。

第二類,提供多樣化服務,兼有賭博功能。在湖南等農村地區,一種綜合性的「茶館」頻頻出現,經營者提供棋牌和麻將,還免費提供茶飯、甚至一條龍服務——為了讓消費者在茶館安心消費,經營者可謂成了保姆。

這種類型的茶館也有較為高超的盈利模式,主要是從消費者手中收取「台費」或“抽水”,就是說對每一局麻將或棋牌遊戲,都要提取一定比例的費用。於是玩的人越多、玩得越大、輪得越快,利潤就越高。

為了穩定客源,大部分經營者還提供借貸服務。要是消費者(賭徒)沒有資金了,可以臨時周轉。

第三類,以賭為生的經營方式。這種類型的茶館,往往有更強的隱蔽性,針對的人群規模也較小。比如一些打著「私人會所」旗號的場所,很有可能就是賭窩。

這類場所一般也是「臨時做局」的多。比如賓館的棋牌室容易滋生賭博,是因其具有隱蔽性,且服務比較周到,經營者也有“職業道德”,非常適合「臨時做局」。

在農村地區也存在類似的場所。島叔調研過某地一個大混混經營的茶館,一年共計開個一兩個月,每次只開十天半月——畢竟,願意「打大牌」的人群是有限的,大牌的資本也是有限的,具有不可持續性。

客觀而言,在農村地區,帶有賭博性質的茶館、棋牌室、麻將館都不愁市場。

一是經營成本低:無非是購置幾張麻將桌,如果生意好,一個月就可以回本;其經營投入主要靠服務,而不是固定資產。

二是社會需求大。現如今,隨著農業生產水平的提高、農村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民的閑暇時間越來越多,「無處可去、無事可做」的確是很多農村地區的實情。而賭博這種“遊戲”,恰恰適合來消磨時間。

島叔調研時碰到過數不清的「因賭而生」的悲歡離合。很多賭徒在接受訪談的時候都很理性地表達賭博不好、害人害己,恨不得當場就剁手指戒賭。但從實際情況看,真正能夠戒賭的微乎其微。

也因此,普通群眾對賭博已深惡痛絕——這是真實的民意。

打擊

由於賭博有廣泛的社會基礎,且在經營方式上確實有較強的隱蔽性,公安機關對它的打擊就註定面臨不少困境。

就常規治理而言,認定賭博並不容易:法律上並不存在對賭博的統一認定,各地公安機關都有自己的認定標準。

籠統而言,地方一般根據賭博的場所、聚集人數、賭資大小等來判定賭博。比如在有些地方,只要總賭資超過500元,就算聚眾賭博;在另一些地方,每個籌碼超過5元,也算賭博——這個標準,要是在東部發達地區,就明顯不合適。

因此,一般而言,只要當地群眾反應不強烈,通常意義上的「小賭」其實屬於“民不告、官不究”的範疇,公安機關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

但是從有效治理的策略看,日常的消極性治理,必然會導致賭博泛濫,進而激起群眾的反彈和社會治安形勢的複雜化。

比如群眾會以擾民的理由投訴舉報,因賭博糾紛造成的治安案件增加,因賭博導致的家庭糾紛也日益成為各地嚴重的社會問題……這就預示著,公安機關必須作出相應反應,讓賭博回到可以接受的範圍之內。

從公安機關的內部視角看,江西多地實施整治賭博相關行動,是有科學性和合理性的。

首先,這應該是上級公安機關的統一要求,是深化掃黑除惡鬥爭的需要。在廣大農村地區,黃賭毒向來是黑惡勢力的財政基礎,打擊賭博當然有利於掃黑除惡的深入進行。

其次,從「功利」角度上看,這些行動也很有可能是服務於政法機關的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調查。依照常理,整治賭博是最容易凈化社會、爭取群眾的方法。

再者,「治賭」歷來是公安機關打擊犯罪、參與社會治理的常規方式。一段時間整治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這本身是無可厚非的工作方法。

客觀上,公安機關的警力有限,尤其是在廣大農村地區,「警民比」普遍不超過萬分之十,不僅遠低於國際平均水平,也遠遠低於全國平均水平。

某種程度上講,賭博之所以難治理,不僅是因為賭博本身存在灰色空間;也因為警力有限,導致日常治理力度難以保障。而一旦採用集中整治的辦法,必定會加大打擊力度。

當然了,如是整治也能徹底切斷一小撮基層派出所與娛樂場所間可能存在的利益勾連。

在這個意義上,這回公安機關的通告給人以「一刀切」、甚至於“打擊面過大”的感覺,實在是有苦衷的。

根據島叔對公安機關的了解,無論是在日常執法過程中,還是在集中打擊和整治過程中,「依法打擊」都是第一原則。江西各地公安機關的通告,或有措辭不嚴謹之處,但並不意味著公安機關會“執法犯法”。

在實踐中,農村棋牌室和麻將館極少有正規手續,在法律上取締這些「非法」經營場所,並無不可。而一旦涉及到對賭博的處罰,則更是需要嚴格的法律依據。

依島叔看,輿論圈的各位對地方公安機關此舉不必大驚小怪,更不應無視社會訴求及公安機關的積極作為而妄加攻擊。

畢竟,作為社會之癌的賭博與鄉村衰敗、道德滑坡、權力腐敗都密切相系,從取締涉賭場所切入,打擊一眾參與者、利益相關者、產業鏈,讓基層群眾回歸健康的公共文化生活,方能還社會以清明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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