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盧溢燊已還柙90多天。

警方於今年7月在荃灣搗破一個武器庫及炸藥工場,並拘捕「香港民族陣線」的成員盧溢燊。他被控一項非法管有爆炸品罪,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盧遭還柙93天後,控方方發現程序有誤,故申請撤回案件後以同樣控罪作起訴,盧暫毋須答辯,押後案件至11月13日,期間索取法律意見,盧須繼續還押懲教看管。據悉,警方疑未取得律政司的檢控同意書便落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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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溢燊當日被警方拘捕情形。資料圖片

盧溢燊當日被警方拘捕情形。資料圖片

現年27歲的盧溢燊被控於本年7月19日在荃灣德士古道隆盛工廠大廈20樓D室5號房,明知而管有爆炸品,即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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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事發當晚約10時許,警方於上述單位外截停且拘捕盧,其後在涉案單位內檢獲疑為TATP的白色粉末及可製成TATP的原料,且嘗試在該大廈天台及後樓梯位置進行引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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