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最荒謬的司法地區,非台灣莫屬。港人陳同佳在台灣殺了他的女友,如今仍被台北士林地檢署通緝中,但台當局竟然拒絕其入台自首,做法令香港、台灣兩地社會感到震驚。
台灣生怕陳同佳會去台灣自首,竟然要提醒他台灣有死刑。
台灣的內政部長徐國勇周一(10月21日)受訪時表示,他質疑港府聲稱送陳同佳赴台自首沒有政治操作的意圖。徐國勇指,香港沒有死刑,但是台灣有死刑,陳同佳在香港受審絕對不會被判死刑,在台灣有可能被判死刑,為什麼陳同佳要回來受審,這違反被告人性。他懷疑有政治操作。
事實上因為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去探望陳同佳時,勸說陳自首。管浩鳴一向有到監獄探望囚犯,在大約半年前主動認識陳同佳,了解其情况。管浩鳴形容陳同佳「不像是大奸大惡的人」。管浩明引述陳同佳話,對港人、自己曾做的事,以及對死者潘曉穎家人感歉意,希望自首,以「面對自己所做的事」。
台灣稱聲拒絕陳同佳赴台自首後,管浩鳴周日到西貢壁屋懲教所探望陳同佳,並告知其台當局的態度,陳同佳對此表示「無奈」。
雖然台灣方面聲稱,因為台港兩地無司法互助協議,所以陳同佳不能返台,但過去已有香港逃台疑犯被台灣用非正式方法送返香港的先例。2016年,台灣警拘捕荃灣石棺案3名疑犯,兩地警方開展合作,疑犯由台警送往桃園機場轉交港警,再由港警陪同疑犯坐飛機返港。雖然石棺案疑犯是被台灣遞解出境,與陳同佳案疑犯由香港返台灣的方向不同,但兩地在沒有司法互助協議下,台港仍可有實質性互助。
但今次台灣視陳同佳案為政治問題,認為接收陳同佳等如解決了香港的政治難題,所以諸多阻攔。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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