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指,不能確認死者是否因吸入二氯甲烷死亡

2016年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今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傳召法醫出庭作供。毒理報告顯示,死者的肝臟驗出與哥羅芳類似的化學物質,但因屍身已腐化,無法測出死者吸取的含量,目前只能推斷出4種死因,其中3種與該種化學物質有關,最後一種則是刀傷至心、肺大量失血致死。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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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潘偉明供稱,警方發現屍體翌日他曾到現場檢驗屍體,當時屍體在石棺內呈屈曲狀,屍身已有腐化跡象,估計已死去數星期。死者的頭部遭兩層深色膠袋套著,並以幼繩繞數圈綁住頸部。但由於屍身腐化,面上的軟組織流失,不能察看死者面部有否紅點,無從得知他是否死於機械性窒息。此外,死者的四肢有不同程度的分離,但未能排除是因腐化或是割傷而斷開,死者身體亦有多處以利器鎅傷的傷口。

法醫潘偉明出庭作供。

法醫潘偉明出庭作供。

潘指出死者肝臟驗出含二氯甲烷,該物質與哥羅芳有相同功效,人體吸收過多的劑量會影響中樞神經系統,引致心律不整等狀況,嚴重更可引致死亡。惟屍體已腐化,大部分軟組織亦已分解,無法檢取死者的血液分驗,不能確認死者是否因吸入二氯甲烷死亡。

法官李瀚良聽取證供後,將死者死因分為4類,第一種為吸入過量二氯甲烷致死;第二種則為吸入未致死含量的二氯甲烷,但因頭部有血塊,兩者相加死亡;第三種則同樣吸入未致死劑量的二氯甲烷,但因昏迷或因而遭膠袋蒙頭窒息致死;最後一種則是受嚴重刀傷致死。潘同意此推論。

案件明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