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10月22日消息,11月1日起,替代他人記分或者接受他人記分的,分別暫扣機動車駕駛證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存在金錢給付或者其他交易行為的,並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組織、介紹他人實施替代計分行為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車輛記分找人幫忙處理,從而免去重新學習考試的麻煩,駕駛人的「歪心思」給倒分賣分的代理代辦提供了生存空間。10月17日,深圳交警機動訓練大隊根據群眾舉報,在龍華行政服務大廳抓獲兩名涉嫌買賣分人員。涉嫌賣分的曾某供述,他是通過地下小廣告聯繫上「黃牛」韓某陽,想賣掉11分賺取1200元買火車票回湖南。今年以來,深圳交警共打掉了7個駕駛證買賣分團伙,行政拘留78人,行政處罰538人次。
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將加大打擊力度,對於買分和賣分的行為人都將進行處罰。值得注意的是,新條例實施後,買分駕駛人不僅要遭受錢財上的損失,還將付出更大的代價。市交警局綜合處法制科副科長項輝稱,新條例實施後,對於買分、賣分的駕駛人,交警部門將採取直接暫扣駕駛證的措施,存在交易行為的還將處以罰款;買賣分的中介組織也將受到處罰;涉嫌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並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深圳市交警局交通處違例科科長劉怡寧稱,深圳交警將進一步規範窗口的各項違法處理流程管理,在系統中構建疑似買賣分模型,通過大數據的管理,加強對疑似買賣分的查處打擊力度。記者獲悉,駕駛人可以通過「深圳交警」星級用戶參與「減分」學習,一年內最多可以通過學習獲得6分用於抵扣交通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