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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報道指警方採人臉識別軟件至少3年

政事

有報道指警方採人臉識別軟件至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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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報道指警方採人臉識別軟件至少3年

2019年10月23日 13:13 最後更新:13:17

報道稱未知該軟件有否應用於近月的反修例示威中。

彭博社引述消息指,香港警方從澳洲一間科技公司,引入人臉識別的智能軟件,能掃瞄影片,包括閉路電視片段,自動把人臉和車牌,與警方資料庫配對,又指相關技術已使用最少3年,不過報道指,未知該軟件有否應用於近月的反修例示威中。

網上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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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博社報道指,香港警方早已引入人臉識別軟件。 資料圖片及彭博社網站截圖

彭博社報道指,香港警方早已引入人臉識別軟件。 資料圖片及彭博社網站截圖

報道又指,多名警務人員曾接受相關培訓,但未知是否已應用過去4個月的示威活動。報道稱,該軟件同時可作尋找失蹤兒童,並引述知情人士指,生產商曾在6月初提供了一次培訓堂,有警員曾查詢如何把偵測車速相機的片段,與車牌資料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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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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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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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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