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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家麒促李家超等問責下台 被逐出會議廳

政事

郭家麒促李家超等問責下台 被逐出會議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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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家麒促李家超等問責下台 被逐出會議廳

2019年10月23日 16:35 最後更新:16:45

郭認為當局應向公眾及立法會解釋,政府在整個事件上需負的責任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於立法會大會宣布撤回《逃犯條例》修訂,其後民主派議員在座位高喊口號,要求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下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下令將公民黨郭家麒逐出會議廳,並宣布暫停會議。

李家超。資料圖片

李家超。資料圖片

郭家麒認為,當局應向公眾及立法會解釋,政府由暫緩修例改為現時撤回修例的背後原因,以及政府在整個事件上需負的責任,可惜梁君彥處處為政府保駕護航,沒有行使主席應有權力,向公眾負責,對此予以譴責。他指,林鄭月娥政府需要為六月至今的反修例風波作出承擔,林鄭月娥、李家超及鄭若驊應問責下台。

郭家麒被逐出會議廳。

郭家麒被逐出會議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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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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