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愛協遺憾警犬在催淚煙下執勤 促警方交代警犬健康及要求探訪

政事

愛協遺憾警犬在催淚煙下執勤 促警方交代警犬健康及要求探訪
政事

政事

愛協遺憾警犬在催淚煙下執勤 促警方交代警犬健康及要求探訪

2019年10月23日 22:56 最後更新:23:08

愛協信件已發送至警方的警犬隊,及抄送至警務處副處長

愛護動物協會指,就10月21日警方再度派出警犬在已發放催淚氣體的環境下工作,愛協深感遺憾。

警方在示威中出動警犬。資料圖片

警方在示威中出動警犬。資料圖片

愛協指,近月警方安排警犬在已發放催淚彈的環境下執勤,已於8月兩度致函警方表達深切關注,並表明不建議在已發放催淚彈的情況下派出警犬執勤。愛協為立即了解事件和盡快制止再次發生,已於昨天立即致電警方,並於今天再度致函,從動物福利角度提出建議。信件已發送至警方的警犬隊,及抄送至警務處副處長。

警方在示威中出動警犬。資料圖片

警方在示威中出動警犬。資料圖片

愛協要求與警犬隊盡快開會,以了解警方已實施甚麼措施以確保警犬出勤時的安全及健康;警方如何向前線警員傳遞這些資訊。愛協亦已向警方要求,與警犬隊的領犬員會面,並探訪近月曾出勤的警犬,特別是在元朗事件中曾出勤的警犬。

愛協提到,早於8月已要求警方提供催淚彈所含的活躍化學物質 (active chemical agent) ,以便了解如何為受影響的動物提供救援。然而警方一直未有回覆,故此再次提出有關要求。

往下看更多文章

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