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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指陳同佳赴台不涉「政治操作」 籲台把案件回歸司法

政事

港府指陳同佳赴台不涉「政治操作」 籲台把案件回歸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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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指陳同佳赴台不涉「政治操作」 籲台把案件回歸司法

2019年10月25日 22:37 最後更新:22:47

港府指,陳同佳何時赴台是其個人意願

特區政府發聲明指,就台灣殺人案陳姓疑犯自願到台灣接受審訊一事,港方已與台方聯繫,就陳赴台的安排作出溝通。陳表示由於最近就有關個案有不同的法律觀點及意見,所以需要在匯聚這些意見後諮詢其律師,以確保在台灣可獲公平審訊。由於陳已刑滿出獄,回復自由,他何時赴台是他的個人意願,港方必須尊重亦不能強制,完全不涉所謂「政治操作」。為確保陳能順利入台,港方呼籲台方盡快掃除陳入台障礙,將事情回歸司法處理。

港方指,陳同佳何時赴台是其個人意願。資料圖片

港方指,陳同佳何時赴台是其個人意願。資料圖片

港方重申,陳姓疑犯到台灣接受審訊的意願是出自他本人。對於一個覺悟自省、願意承擔罪責的年青人,台方不應胡亂炒作其動機及將事件政治化。陳的決定可被視為對死者及其家屬一個應有的交代,亦是對台方司法制度的尊重。我們希望台方能務實處理,讓陳有公平審訊、改過自新的機會。

港方指,陳同佳何時赴台是其個人意願。資料圖片

港方指,陳同佳何時赴台是其個人意願。資料圖片

港方尊重法治,依法辦事的立場始終如一。台方須尊重香港奉行「屬地原則」的司法制度,停止誤導民眾,妄指港方對陳案有司法管轄權而不用。所謂「香港不審」的說法,完全失實。香港法庭已對陳進行審訊,並把他定罪及判處入獄,陳亦已刑滿出獄。港方希望台方拿出誠意,理解及配合涉案人承擔刑責的意願,讓法治及公義得以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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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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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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