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涉612衝突5人醫院被捕 李家超:暴力超越憲制保障界線

政事

涉612衝突5人醫院被捕 李家超:暴力超越憲制保障界線
政事

政事

涉612衝突5人醫院被捕 李家超:暴力超越憲制保障界線

2019年10月30日 17:26 最後更新:17:37

李指,警方會在不同的情況下到醫院工作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應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提問,李家超指截至10月17日,警方就於6月12日的事件共拘捕39人,包括36男3女,年齡介乎14至57歲,當中包括5名於醫院被捕人士。所涉及的罪行包括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非法集結、襲警等。

被問及警方如何得知有示威者正身處公立醫院急症室就,李家超指,根據《警隊條例》,警方的職責包括維持公安、防止刑事罪行及犯法行為發生和偵查刑事罪行及犯法行為,以及拘捕一切可合法拘捕而又有足夠理由予以拘捕的人。

警方就於6月12日的事件共拘捕39人。資料圖片

警方就於6月12日的事件共拘捕39人。資料圖片

一直以來,警方會在不同的情況下到醫院工作,包括在收到報案後到醫院向報案人或相關人士了解情況、了解受害人或涉案人士的傷勢及安排被捕人士到醫院接受治療等。此外,如果醫護人員發現求診者有可疑的傷勢(例如懷疑傷勢是在牽涉刑事成分的事件中造成),亦會通知警察作適當跟進。同時,如果駐守急症室的警員在急症室大堂發現有求診者(包括受害人或疑犯)有可疑的傷勢,警方會主動跟進相關案件。

刑事案件的調查工作由執法機關負責,而是否提出檢控則由律政司負責。執法機關(例如警方)的調查人員搜集證據及其他材料,律政司的檢控人員則以此為依據,提供法律指引,包括作出檢控與否的決定。一般而言,只有當有關行為超出理智範圍或合理界線的限度,才應提出刑事檢控。

李家超指,終審法院在近年的案例中亦指出,示威者一旦牽涉暴力或威脅使用暴力即「破壞社會安寧」,便是超越受憲制保障的和平示威的界線,進入非法活動的領域,可受法律制裁和限制。若然參加者越過上述界線而非法干擾他人的權利和自由,後果也是一樣。沒有任何違法的暴力行為是受憲制保障的。

律政司會繼續堅守專業精神,不偏不倚、無畏無懼履行《基本法》第63條的憲制責任,作出刑事檢控決定,不受任何干涉。

往下看更多文章

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