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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申禁制令:有人濫用媒介危害警察及公眾

政事

律政司申禁制令:有人濫用媒介危害警察及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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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申禁制令:有人濫用媒介危害警察及公眾

2019年10月31日 21:26 最後更新:21:36

律政司司長尋求此禁制令,以禁制濫用互聯網平台或媒介的行為

高院批出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網上及其他平台,發布言論去鼓勵、協助、煽動或教唆其他人使用或威脅用暴力去傷人或損毀財物。律政司表示,基於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具有匿名、即時交流及便捷的特性,有人濫用有關媒介,對警察和公眾構成巨大危害,律政司司長尋求此禁制令。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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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作為公眾利益守護者,今天向法庭申請單方面禁制令,以禁制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作出以下行為:

(a)​故意在任何基於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包括但不限於LIHKG 連登和Telegram)上傳布、傳播、發布或重新發布任何促進、鼓勵或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的材料或信息,同時有意圖或相當可能會造成:-

(i)香港境內任何人的非法人身傷害; 或
(ii)香港境內任何財產的非法損害。

(b)​協助、造成、慫使、促致、唆使、煽動、協助、教唆或授權他人從事上述任何行為或參與上述任何行為。

自今年六月,香港多區出現眾多暴力示威及破壞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刑事毀壞,襲擊傷人,暴動甚至縱火。基於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具有匿名、即時交流及便捷的特性,有人濫用有關媒介,以煽動示威者作出違法行為、鼓勵使用武器及動員示威者攻擊某些目標財產或傷害某些目標人物(特別是警務人員)。這些行為嚴重破壞了公共秩序,對警察和公眾構成巨大危害。

律政司司長尋求此禁制令,以禁制這些濫用互聯網平台或媒介的行為。法庭於2019年10月31日頒發臨時禁制令,有效至2019年11月15日上午10 時30分。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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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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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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