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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乃光形容禁制令 如引入內地「防火長城」損言論自由

政事

莫乃光形容禁制令 如引入內地「防火長城」損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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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乃光形容禁制令 如引入內地「防火長城」損言論自由

2019年10月31日 21:33 最後更新:21:43

莫重申,資訊自由流通是維持優良營商環境的基石

律政司司長申請禁制令禁止網上發佈煽動暴力言論,獲批出臨時禁制令。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反對做法,表示禁制令立下極度危險的先例,猶如將內地『防火長城』的網上言論審查引入香港的第一步,損害市民網上發表言論的自由。



莫乃光認為,目前已有法例針對煽動非法行為,質疑政府變相繞過立法會程序,用申請禁制令的方式引入局部網禁,效用亦極為有限。政府逐步引入過濾互聯網,顯示政府別有用心,形同把香港變成一國一制。

莫乃光重申,資訊自由流通是香港賴以吸引外資和維持優良營商環境的基石,網上言論審查相當於把香港的經濟和創新科技產業發展推向危險境地,政府的做法不負責任。莫乃光指出,若日後政府引用《緊急法》擴闊禁止範圍,例如要求電訊及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封鎖個別網站或應用之鏈接,將破壞香港開放自由的互聯網和資訊自由,嚴重威脅香港依賴資訊流通的專業服務和互聯網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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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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