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社工疑被警扑穿頭 羅致光:暴力環境下社工應勸服務對象離開

政事

社工疑被警扑穿頭 羅致光:暴力環境下社工應勸服務對象離開
政事

政事

社工疑被警扑穿頭 羅致光:暴力環境下社工應勸服務對象離開

2019年11月01日 11:29 最後更新:11:31

邵家臻指受傷男子當時是為保護一名婆婆而受傷。

警方昨晚在太子一帶驅散示威者期間,一名報稱任職社工的男子懷疑被警方打傷頭部。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指,有部分在示威活動前線的社工,未必正協助他們的服務對象,因此難作評論。而在暴力環境下,社工應勸服務對象離開。

羅致光指在暴力環境下,社工應勸服務對象離開。資料圖片

羅致光指在暴力環境下,社工應勸服務對象離開。資料圖片

有議員早上出席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時關注事件。羅致光回應時表示,部分在示威活動前線中的社工,未必正在協助他們的服務對象,因此難以評論事件。

事主頭部受傷。邵家臻fb圖片

事主頭部受傷。邵家臻fb圖片

他認為在暴力環境下,社工應勸喻服務對象勿參與活動,應該離開。而且當局不時提醒前線社工要照顧好自己的安全,也要照顧服務對象的安全。

邵家臻聲稱,事主都正發揮社工精神,算是正進行社工工作。資料圖片

邵家臻聲稱,事主都正發揮社工精神,算是正進行社工工作。資料圖片

曾到醫院探望受傷社工的社福界邵家臻聲稱,受傷男子當時是為保護一名婆婆而受傷。因此認為即時當時的婆婆即使並非服務使用者,事主都正發揮社工精神,算是正進行社工工作。

羅致光指在暴力環境下,社工應勸服務對象離開。資料圖片

羅致光指在暴力環境下,社工應勸服務對象離開。資料圖片

往下看更多文章

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