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請人。
消防處現聘請消防員(工程組),薪酬為一般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2點(每月港幣20,090元)至一般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14點(29,455元)。
學歷要求: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三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或在香港中學會考三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完成機械、電力、電子或汽車工程學徒訓練,並具備四年有關行業的經驗;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以及通過其所屬行業的技能測試。
申請人在本職位截止接受申請當天 (即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七日);只有初步入選的申請人才會獲邀參加面試及/或技能測試;申請人如持有香港的理工學院/理工大學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工業學院頒授的汽車工程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則屬更佳;以及申請人如持有有效的香港駕駛執照,則屬更佳。
消防員(工程組)主要負責測試、檢查及維修消防車輛的機械系統,例如引擎、變速箱、制動系統、液壓系統、電力和電子系統、空調系統等,以及救援裝備;以及改裝車輛、拖車和獲指派的其他相關工作。(註: 可能需要在緊急事故現場,例如火警、騷亂或其他災難現場,或消防車輛或裝備發生故障或需要相關服務的任何地點,進行測試、檢查或維修工作。)
獲錄用的消防員(工程組),會按當時適用的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如在試用期工作表現令人滿意,試用期滿後可轉為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在通過試用關限之前,獲取錄的人員必須 在基礎訓練課程結業試及格;以及試用期滿,表現令人滿意,完全符合職系要求和服務需要。
職位申請到11月7號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