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留山每月租金為27萬元。

百佳於去年10月將位於葵芳好爵中心的鋪位轉租予許留山,但就指許留山自本年8月起拖欠租金,百佳遂於昨日入稟高等法院,追討3個月的租金、水電費、復原的維修費用,最少逾105萬元以及要求交出鋪位。

百佳昨日入稟高等法院,追討3個月的租金、水電費、復原的維修費用。資料圖片

百佳昨日入稟高等法院,追討3個月的租金、水電費、復原的維修費用。資料圖片

原告為百佳超級市場(香港)有限公司,被告為許留山食品製造有限公司。入稟狀指,百佳自2018年10月20日轉租位於葵芳好爵中心地下的一個鋪位予許留山,為期兩年,每月租金為27萬元,水電費須由許留山自行支付。

但許留山自本年8月1日起欠租至今,連同水電雜費拖欠逾85萬元;百佳又指許留山未有將鋪位維持良好狀態,要求對方支付20萬元復原費用,另外合約期內餘下的租金損失、經紀佣金等則有待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