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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非禮女助手罪成 攝影師提上訴官擇日頒書面判辭

社會事

涉非禮女助手罪成  攝影師提上訴官擇日頒書面判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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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非禮女助手罪成 攝影師提上訴官擇日頒書面判辭

2019年11月06日 16:55 最後更新:17:11

早前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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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師被指去年8月,在工作室內摸腰錫耳非禮為同性戀者的女助手,他早前被裁定非禮罪成,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他不服定罪罪,今日在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上訴方爭議,攝影師一直以為助手為雙性戀者,因對方曾與男性相戀、亦曾透露「算命師話我會同男仔結婚」,進而與對方曖昧調情,而非有意非禮助手;另指助手因被女友發現自己與攝影師的曖昧關係,而誣衊攝影師撇清兩人關係。法官聽罷陳辭,擇日頒布書面判辭。

案情指,劉姓攝影師於去年8月15日在工作室中非禮其助手(下稱事主),事後她將事件告知友人,未料對方卻轉述予事主伴侶。事主的伴侶知悉後曾向事主查問,一星期後事主報案求助。攝影師否認非禮罪,受審後被裁定罪成。

上訴方今指,案發後事主將事件告知朋友,但就輾轉被女友得悉事件,被逼下只能向女友坦誠,上訴方指對方是以假話掩飾自己與上訴人的關係;同時提到,事主於一星期後始報案求助,因她心知對方屬無辜。上訴方指事主誇大事發經過,亦有隱瞞部分事實的動機。另外,上訴方又指原審裁判官錯誤地理解基本法律原則,即使事主沒有誣衊上訴人的動機,亦不代表可加強事主證供的可信性。加上原審裁判官在審訊時,多次向作出引導性提問,質疑他取代檢控官的位置。

律政司一方回應指,案發時事主清晰地表示不同意上訴人的身體接觸,而她亦在事發後翌日向上訴人表示要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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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男網紅涉強姦非禮最少6人潛逃落馬洲落網 59歲母同被捕料有更多受害人

2024年04月20日 21:05 最後更新:23:41

一名29歲本地男子涉嫌與多宗性罪行案件有關,被警方拘捕,他的59歲母親亦被捕。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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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高度重視近日社交媒體等平台上有報道指,該名男子懷疑以欺詐或脅迫手段,誘使多名本地年輕女子進行性行為。至今有6名本地女子報案,警方相信實際受害人數會更多。

警方星期四晚接觸到案中受害人,數小時後,在落馬洲管制站截獲嫌疑人,相信他因東窗事發畏罪潛逃,企圖離開香港。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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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男子涉嫌在2017年至今年在自置住所和租住單位,迫使本地女子進行性行為和猥褻行為,過程中有人可能偷拍或強迫拍攝,報案的6名女子年齡介乎18至25歲,案發時年齡17至24歲,暫時未有未成年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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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電視節目報道,本港一名KOL懷疑性侵多名少女,報道接獲多名女受害人求助,指一名曾犯非禮案的紋身男子,在出獄後改名化身寵物KOL,他涉誘騙女子至家中懷疑性侵,更疑曾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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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男子晚上被黑布蒙頭,鎖上手扣,押上警方私家車,離開灣仔警署接受進一步調查。警方指,該男子涉嫌「強姦」、「以威脅或恐嚇手段促使非法性行為」、「窺淫」及「非禮」被捕,稍後被落案起訴,下星期一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調查亦顯示,他的母親與其中一宗案件有關,涉嫌「盜竊」,在19日被捕。

警方呼籲本案其他受害人,致電24小時熱線電話5966 7815,又強調所有報案資料保密,會盡力徹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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