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曾參與計畫的受傷工人輪候醫療復康服務長達9個月。

建造業工人時有工傷,新一份《施政報告》推出為期3年的「工傷僱員復康先導計畫」,以個案管理模式,為建造業工傷僱員提供私營治療及復康服務。事實上,職安局兩年前已推出類似的「復工」計畫,惟至今只接獲6宗個案,有業界反映,曾參與計畫的受傷工人輪候醫療復康服務長達9個月,加上由保險公司主導,醫療人員及個案經理會以賠償角度處理工傷個案,業界擔心新計畫乃舊酒新瓶,難以提高工人對計畫的信心,未能向他們提供適切的復康及復工後續支援。

政府文件指,去年因工傷請6周以上病假的建造業工人有2300多人,為所有行業之冠。資料圖片

政府文件指,去年因工傷請6周以上病假的建造業工人有2300多人,為所有行業之冠。資料圖片

現時建築工人不時因工受傷,業界引述政府文件指,去年因工傷請6周以上病假的建造業工人有2300多人,為所有行業之冠。但受傷工人輪候公院專科及復康服務,往往需時經年,拖慢復康及復工進度。為加快工傷後的復康進程,新一份《施政報告》推出為期3年的「工傷僱員復康先導計畫」,為建造業工傷僱員免費提供私營治療及復康服務,相關工傷個案將由個案經理跟進,消息人士指出,費用由僱主及政府共同支付,預計最快於22年推出。

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多項保障工人職安健的措施,包括復康先導及進修計畫等。

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多項保障工人職安健的措施,包括復康先導及進修計畫等。

翻查資料,政府提出上述先導計畫前,職業安全健康局於17年已推出涵蓋建造業及指定行業的「受傷僱員重投工作先導計畫」,勞工處更早於03年推行「自願復康計畫」,由保險公司邀請工傷僱員,接受計畫所提供的私營服務。惟有業界指,這些計畫由保險公司主導,工友反應平平,質疑新推出的計畫是「換湯不換藥」,難以保證有效協助工友復康復工。

工業傷亡權益會署理總幹事蕭倩文稱,現時職安局或勞工處的計畫,因由保險公司作主導,會令工友質疑相關醫護人員或復康經理的持平性,「例如有受傷工友明明需要更長時間休養,但醫護人員簽一兩次短期病假後,便稱可以復工,令工友質疑相關人士建議並非從復康角度出發,純粹想為保險公司省錢。」

陳八根指出,現時參與計畫的工友,由保險公司轉介至復康顧問,再到接受醫療復康服務,平均需耗時6至9個月。資料圖片

陳八根指出,現時參與計畫的工友,由保險公司轉介至復康顧問,再到接受醫療復康服務,平均需耗時6至9個月。資料圖片

建造業總工會權益及投訴主任吳偉樑認同,大部分建造業工人均不信任復康經理的建議,「工友覺得這些中介人會偏幫保險公司,說服他們接受某些方案,使其賠償額變少。」職安局發言人則表示,保險公司會轉介合適個案予局方跟進,局方會透過「認可職業復康顧問」,盡快安排復康服務,讓受傷工友把握黃金康復期,協助其早日重投工作。

根據立法會文件顯示,建造業僱員的工傷大多涉及肌肉骨骼受傷。工聯職安健協會副主席葉偉明表示,工傷後3個月為「黃金康復期」,在此時段進行集中及針對性治療,有助提升受傷工人的復原能力,「比起長時間排公家(公立醫院)隊,工友一定希望排私家(私家醫院)隊,快些復原。」

葉偉明表示,工傷後3個月為「黃金康復期」,工人普遍不希望輪候時間較長的公立醫院接受治療。資料圖片

葉偉明表示,工傷後3個月為「黃金康復期」,工人普遍不希望輪候時間較長的公立醫院接受治療。資料圖片

但建築地盤職工總會理事長陳八根指出,現時參與計畫的工友,由保險公司轉介至復康顧問,再到接受醫療復康服務,平均需耗時6至9個月,變相拖慢復工進度,「相比之下,看註冊中醫跌打更快。」他稱,因現時職安局計畫主要以職業復康中心為指定服務提供者,同期並不多私營醫療機構參與,故排期甚久。

在現行計畫下,受傷工人在復工一環,主要由僱主與復康顧問商討。蕭倩文直言,本港現時缺乏明確的復工政策,使工友處於被動位置,僱主協助僱員復工亦流於鼓勵性質,在協調僱員重返原先工作崗位,或者提供再培訓等方面着墨甚少,「僱主往往會擔心工友再次受傷的索償問題,有時候寧願放棄原有員工。」紮鐵業團結工會總幹事黃惠民則指,不少受傷工友向他反映,擔心在復工前參加再培訓課程後,日後會被僱主安排文職工作,變相失去原有職位。

經常接獲工傷個案的吳偉樑坦言,兩年前推出的先導計畫反應冷淡,業內幾乎無宣傳,參加計畫的受傷工友寥寥可數。職安局證實,該計畫推出初期有兩家保險公司參與,今年再獲另一家保險公司參與,該局至今共處理6宗由保險公司轉介的個案。

此外,政府文件曾初步建議,受傷工人將來參加「工傷僱員復康先導計畫」後,須停止由醫管局提供的治療及復康服務。蕭倩文擔心,工友一旦不適應而退出計畫,需重新輪候公營醫療服務,變相「兩頭唔到岸」。至於工友的傷殘津貼,亦需通過公立醫護及醫務社工申請,故她擔心私營醫療機構若無相關申請權限,將令工友失去相關權益。

業內消息指,政府將於下周舉辦簡介會闡述新計畫的詳情。葉偉明及蕭倩文均期望,政府可釐清個案經理的職責,以及成立專責管理部門,由有公信力、獨立的第三方監管個案經理及復康公司的操作,甚至引入註冊及發牌制度,提高工傷僱員對個案經理的信心。吳偉樑亦建議,除了西醫復康治療以外,個案經理應考慮為工友提供中醫針灸治療。

葉偉明續稱,現行的《僱員補償條例》於上世紀五十年代訂立,其框架多年來大致不變,只更新部分賠償金額數字,故建議政府盡快修例,增加工傷復康部分,與時並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