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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周梓樂離世感痛惜 公民黨去信律政司促查死因

政事

對周梓樂離世感痛惜 公民黨去信律政司促查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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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周梓樂離世感痛惜 公民黨去信律政司促查死因

2019年11月08日 18:42 最後更新:18:54

公民黨要求死因裁判官就周梓樂的死因作出調查

科大學生周梓樂周一凌晨於將軍澳墮樓,送院搶救延至今日離世。公民黨表示,對此深感痛惜,並去信要求律政司就周梓樂的離世召開死因調查。

公民黨去信要求律政司就周梓樂的離世召開死因調查。

公民黨去信要求律政司就周梓樂的離世召開死因調查。

楊岳橋指,周梓樂是第一個年輕人在示威現場受傷而失去生命,社會輿論對事件的經過與責任均議論紛紛,包括如何受傷,救援途中有否受到阻礙等,並指雖然警方嘗試公開撇清警隊與事件的關係,但仍無法阻止社會各界就事件所作出的各種猜測。他又指,為了還死者公道、讓社會各界了解事件的真相,認為律政司司長有責任行使香港法例第504章《死因裁判官條例》第16條所賦多的權力,要求死因裁判官就周梓樂的死因作出調查、召開研訊,以釋公眾之疑慮。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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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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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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