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錫進:「必要時隨時可以按照《基本法》規定進入香港直接增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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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一名交警疑被搶時開槍擊中一名黑衣示威者,《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在微博評論事件時表示「堅決支持警方開槍擊倒暴徒」,直言香港警察「甚麼都不用怕」,警方背後還有愛國同胞,甚至武警與解放軍,「必要時隨時可以按照《基本法》規定進入香港直接增援」。
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
胡錫進批評香港媒體和西方媒體只把焦點全都集中在警員開槍上,淡化激進示威者的違法犯罪惡行,「這樣的輿論引導令人感到噁心」。他又指當時是警員「一人面對多名暴徒」,「面臨被搶槍、暴打的威脅」,警員曾警告不得靠近,但後者無視警告,警員才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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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錫進表示必須保障這名警察和其妻女的安全,直言如果香港難以做到,則內地社會就應以必要的方式為他們提供安全保障,「決不能讓堅守在一綫的香港警察的親人們,遭到暴徒所威脅的報復」,他最後奉勸暴力分子停止行動,否則「天和法必將對你們共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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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