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案押後至12月31日及明年1月2日。
兩名17歲男學生涉嫌藏有汽油彈,今分兩案處理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罪,二人暫時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分別把兩案押後至12月31日及明年1月2日,並批准兩人保釋候訊,其間須守宵禁且不可離港。
其中17歲陳姓中六男生被指於本月10日在屯門兆麟苑旭麟閣J座外的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即3個汽油彈。據了解,警方另在陳身上搜獲火水、打火機及白色粉末。
另17歲蔡姓男學生被指於本月11日在屯門澤豐花園近保良局蔡冠深幼稚園的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汽油彈及一個鐵鎚。控方申請押後兩案,以待警方調查,包括等候涉案汽油彈的化驗報告。控方反對兩名學生保釋,辯方則保釋申請。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