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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藏士巴拿等被控作非法用途 女文員准保釋押1月再訊

政事

涉藏士巴拿等被控作非法用途 女文員准保釋押1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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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藏士巴拿等被控作非法用途 女文員准保釋押1月再訊

2019年11月13日 15:00 最後更新:15:08

被告留醫至今天出庭應訊

周日有網民發起八區開花抗議,並於銅鑼灣Sogo等多間商埸進行「和你shop」活動。期間有年輕女子涉嫌管有雷射筆、士巴拿、灰鏟等物品,被控一項管有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惟被告留醫延至今天才出庭應訊。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押至明年1月8日再訊,批准被告以5000元保釋,候訊期間須遵守宵禁令。

周日有網民發起八區開花抗議。資料圖片

周日有網民發起八區開花抗議。資料圖片

29歲被告衛紫盈,報稱為文員,她被控於11月10日在銅鑼灣勿地臣街1號時代廣場地下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枝雷射筆、一個粉紅色防毒面罩、一枝黑色噴漆、兩枝士巴拿、一個灰鏟及一套六角匙,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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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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