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的士困警方防線遇「死火」 被驅 司機涉襲警等3罪准保釋

政事

的士困警方防線遇「死火」 被驅 司機涉襲警等3罪准保釋
政事

政事

的士困警方防線遇「死火」 被驅 司機涉襲警等3罪准保釋

2019年11月13日 15:50 最後更新:15:52

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8日。

有市民於7月7日發起九龍區反修例遊行,入夜後轉戰至旺角彌敦道一帶聚集,一輛的士突駛至警方與示威者防線之間「死火」,警方要求該六旬司機駛走不果,疑遭其踢小腿兩下,致擦傷及腫脹。涉案司機被控被阻差辦公、襲警等共3罪,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8日,以待辯方索取文件,期間准以現金3000元保釋。

張錦運(66歲)被指在今年7月7日在彌敦道創興廣場外故意阻撓高級警司A及高級督察B,和襲擊警長C;他另被控在呼氣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制下駕駛汽車,指稱他同日同地在道路上駕駛一輛的士,而呼氣中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中有50微克,超過100毫升呼氣中有22微克酒精的規定。

往下看更多文章

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