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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涉紀律部隊宿舍外藏刀准保釋候訊 控方修控罪另加控2罪

政事

經紀涉紀律部隊宿舍外藏刀准保釋候訊 控方修控罪另加控2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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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涉紀律部隊宿舍外藏刀准保釋候訊 控方修控罪另加控2罪

2019年11月13日 16:15 最後更新:16:17

裁判官押後案件至12月30日。

民間發起8月5日「三罷」及7區集會,惟演變成多區衝突,38歲地產經紀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外被警方截查時涉嫌管有不同利器,另疑在警署撕毀口供紙,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刑事損毀2罪,案件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再訊。控方今修訂一項控罪;另新增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違禁武器共3罪,指他涉嫌在其寓所管有大批摺刀、尖銳萬用匙、剪刀,以及汽槍等武器。裁判官押後案件至12月30日以待被告另覓律師代表。

案件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再訊。資料圖片

案件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再訊。資料圖片

38歲被告蘇廣達,報稱任利嘉閣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地產經紀。被告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考慮到增加控罪,建議被告提高保釋金,被告獲准由原有2000元提高至1萬元保釋候訊。

被告蘇廣達。 資料圖片

被告蘇廣達。 資料圖片

控方申請修改一項原有的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詳情指被告於本年8月5日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地下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卡片式摺刀、尖銳萬用匙及剪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控方另新增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8月6日秀茂坪樂華邨喜華樓某單位內,管有50把”SS Pocket Shiv”短刀,以及8把卡片式摺刀、15條尖銳的萬用匙、2把刀及52把較剪;1項管有違禁武器罪則指他於同時同地管有一把汽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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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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