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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學生會長申禁警進入校園 法官拒批臨時禁制令

政事

中大學生會長申禁警進入校園 法官拒批臨時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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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學生會長申禁警進入校園 法官拒批臨時禁制令

2019年11月13日 21:27 最後更新:22:45

法官陳嘉信拒絕有關申請

中文大學學生會今早透過律師團隊,向高院申請禁制令、禁制警方沒有法庭搜查令下,進入中大校園、案件於今早9時在高院處理,法官陳嘉信晚上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代表申請人蘇浚鋒的余若薇資深大律師向法庭就臨時禁制令申請進行上訴。

中文大學學生會會長蘇浚鋒。

中文大學學生會會長蘇浚鋒。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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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為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會長蘇浚鋒,建議答辯人為警務處處長聯同全體警隊。蘇浚鋒要求法庭裁定警方於10月6日、11月7日、11月11日及11月12日在沒有法庭搜查令或合法理由進入中大校園範圍,並在沒有合法理由下在中大校園範圍內發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俗稱「水炮車)、催淚彈及橡膠子彈等。

法官陳嘉信拒絕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禁警入校園的禁制令申請。資料圖片

法官陳嘉信拒絕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禁警入校園的禁制令申請。資料圖片

申請方希望法庭批出此司法覆核案的許可,批出臨時禁制令禁止警方在沒有搜查令或校方批准下進入中大校園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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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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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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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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