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警署警員向示威者發射催淚彈驅射
入夜後,仍有大批示威者在旺角一帶聚集,警方多次發射催淚彈驅趕,而在亞皆老街亦有電箱被人縱火,新衣街亦有人緃火。
晚上10時半後,有示威者向已落閘的港鐵旺角站其中一個出口內縱火,現場冒出火光,有人則破壞一間翠華餐廳,其玻璃被人打破,亦有人向店內縱火,並不斷將雜物擲入店內,而附近仍有大批示威者在場聚集。
同時,部分示威者在太子警署對開聚集,有警員在警署內舉槍戒備,其後警員發射多枚催淚彈。現場仍有不少車輛行駛。
政事
旺角警署警員向示威者發射催淚彈驅射
入夜後,仍有大批示威者在旺角一帶聚集,警方多次發射催淚彈驅趕,而在亞皆老街亦有電箱被人縱火,新衣街亦有人緃火。
晚上10時半後,有示威者向已落閘的港鐵旺角站其中一個出口內縱火,現場冒出火光,有人則破壞一間翠華餐廳,其玻璃被人打破,亦有人向店內縱火,並不斷將雜物擲入店內,而附近仍有大批示威者在場聚集。
同時,部分示威者在太子警署對開聚集,有警員在警署內舉槍戒備,其後警員發射多枚催淚彈。現場仍有不少車輛行駛。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