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約9時,有人在大埔太和路設置路障,向警方防線推進,投擲磚頭及燃燒彈,警方舉黑旗警告非法集結後,施放多枚催淚煙驅散,制服並帶走最少8人。
期間有守護孩子成員及議員監察代表,在相隔約5米範圍觀察時,被一名速龍小隊成員呼喝「守護孩子行開,其他無關的人行開」,又有警員指「守護孩子,參與暴動的人士」,「穿了背心不代表甚麼」。
有警員用強光照向一名年老的守護孩子成員,他多次點頭道歉,亦有警員說「我們只是做截停搜查,不會打人」。
另外,一名男子騎單車時指罵警員,被截查後有警員將他的單車踢跌。警員清理路障後離開,有市民繼續指罵及用鐳射筆照向警員。
兩名業主因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發出的清拆令,早前於沙田裁判法院分別被定罪,合共判罰款逾13萬元。
第一宗個案涉及將火炭禾寮坑路一幢工業大廈的一個單位改建成迷你倉,並於平台上加建一個面積約76平方米的僭建物。有關工程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並阻礙逃生途徑,同時亦影響樓宇的耐火結構,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
由於有關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屋宇署提出檢控,並於本月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53620元。
第二宗個案涉及沙田坳背灣街一幢工業大廈一個單位的改建工程。有關改建工程阻礙逃生途徑,同時影響樓宇的耐火結構,屋宇署同樣根據《建築物條例》條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
由於該名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於2020年遭屋宇署提出檢控,並被法庭定罪及罰款8300元。由於有關業主仍不履行清拆令,屋宇署遂再次提出檢控。有關業主代表在法庭求情時表示,部分僭建物已被清拆,並會盡快清拆餘下僭建物,最終業主於本月1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79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