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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圍15歲青年頭疑中催淚彈 情況危殆

政事

天水圍15歲青年頭疑中催淚彈 情況危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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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圍15歲青年頭疑中催淚彈 情況危殆

2019年11月14日 08:39 最後更新:08:55

目前在屯門醫院深切治療部留醫。

全港多區昨晚爆發衝突,其中在天水圍有大批示威者在警署外一帶聚集,警方於新北江商場施放催淚彈清場時,一名15歲青年疑被催淚彈攻中頭部,昏迷送院,經手術後目前情況危殆。

青年陷入昏迷。網上圖片

青年陷入昏迷。網上圖片

大批示威者昨晚在警署外聚集,期間有人投擲汽油彈,防暴警員則施放催淚彈清場。至9時許,防暴警員在新北江商場向人群發射多枚催淚彈,期間一名15歲姓傅的青年被擊中頭部,流出大量鮮血,倒地昏迷,在場急救員為他進行急救後,由救護車送往屯門醫院搶救。

經4小時的手術後,傅腦內的瘀血已釋出,亦已經紓緩顱壓,惟情況仍然危殆,目前在屯門醫院深切治療部留醫。

據悉,傅的母親與父親數年前先後離世,他與哥哥相依為命。其親友事後到醫院了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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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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