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批准更改保釋條件。
24歲中學女教師涉於7月7日在旺角參與示威活動時,與他人一同誤認一名30歲女子為便衣女警,故展開包圍並要求對方刪除照片,期間有肢體碰撞。女教師被控一項非法禁錮罪和一項非法集結罪,暫時毋須答辯以待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女教師原獲准保釋外出,今到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以作出國交流旅行及出席朋友婚禮,黃崇厚法官不批准更改保釋條件,女教師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侯訊。
女教師今到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以作出國交流旅行及出席朋友婚禮被拒。資料圖片
24歲中學女教師蘇瑋善被控於2019年7月7日在旺角山東街與西洋菜南街交界,與廚師黃子隆及大專學生吳睿哲非法囚禁30歲女事主,對她造成不利,並違反其意願而將她禁錮。三人亦同時涉嫌在同一場合聯同其餘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被告蘇瑋善(淺藍衣)。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