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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十戴「香港好市民」臂章制服人 佔據元朗大馬路遊行

政事

數十戴「香港好市民」臂章制服人 佔據元朗大馬路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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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十戴「香港好市民」臂章制服人 佔據元朗大馬路遊行

2019年11月14日 15:00 最後更新:15:18

有數名警員在場

網民今日再發起「大三罷」行動,中午時分有逾10人持鐵通及棍圍毆黑衣人,並捉走一名女子。

元朗站數十制服人聚集。網上圖片

元朗站數十制服人聚集。網上圖片

下午近兩時,元朗西鐵站地下近輕鐵站位置,有數十人聚集,有十多名人士穿上制服,手臂掛上「香港好市民」的臂章,手持「東江縱隊承傳綜合會」、「政府齊心,撥亂反正」以及「司法公正,依法制亂」的紙牌合照,期間有數名警員在場,並有干預。

元朗站數十制服人聚集。網上圖片

元朗站數十制服人聚集。網上圖片

數十人隨後走出大馬路,佔據馬路位置遊行,沿途高叫「嚴刑執法」等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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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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