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務警察以增加警方的人手和力量。
政府發言人今日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警務處處長已根據《公安條例》(第245章)第40條,委任不多於100名懲教署人員為特務警察,以增加警方的人手和力量。
獲委任為特別任務警察期間,將暫時由懲教署以非全職形式借調至警務處。資料圖片
發言人表示,由於過去多月的動亂持續,規模龐大及在多區同時發生,加上暴力程度嚴重,警方前線人員人手需要加大支援。經考慮後,當局認為根據《公安條例》第40條的委任機制,安排其他紀律部隊的合適人員分擔或參與部分警務工作,可增加警方的人手和力量。
獲委任的懲教署人員熟悉使用防暴裝備。資料圖片
警務處會先以試行形式,安排委任不多於100名懲教人員為特別任務警察。這些人員熟悉使用防暴裝備並且在日常工作負責相關職務,並願意擔任特別任務警察。
這次獲委任為特別任務警察的懲教人員,職責包括防暴、處理突發事件等方面的工作。資料圖片
發言人補充,作為試行階段,根據警務處的運作需要,這次獲委任為特別任務警察的懲教人員將主要負責守衛警務處處長所指定的政府處所,職責包括防暴、處理突發事件等方面的工作。
政府不排除日後再委任其他香港的紀律部隊人員為特別任務警察,以分擔警隊的壓力。資料圖片
相關懲教人員獲委任為特別任務警察期間,將暫時由懲教署以非全職形式借調至警務處,執行特別任務警察的職務。懲教署會通過靈活調配工作,配合有關安排。
視乎警務處的人手需要及社會活動的發展,政府不排除日後再委任其他香港的紀律部隊人員為特別任務警察,以分擔警隊的壓力。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