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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指未接報女子上水被捉走 稱有黑衣人叫囂警未能久留

政事

警指未接報女子上水被捉走 稱有黑衣人叫囂警未能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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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指未接報女子上水被捉走 稱有黑衣人叫囂警未能久留

2019年11月14日 17:20 最後更新:17:59

警方保證會處理事件

網民今日繼續發起「大三罷」行動,上水中午有人手持鐵通及棍襲擊示威者,以及疑有黑社會出現並捉走一名女子。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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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回應時指,知悉相關事件,並已由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他重申,警方盡力處理案件,但指警署及警車近日被暴徒襲擊,警員亦被人襲擊,因此難以外出處理不同事件,但保證會保持警力處理事件。

他又指,警方事前未收到任何消息,但有人報案,指龍運街附近有男子被人圍打,因此到場處理,但指現場有多名黑衣人在場叫囂,警方只能作簡單掃蕩,不能在場逗留太久以調查事件。至於一名女子疑被捉走,他則指,暫未接獲相關報案,但指施襲者身份會是調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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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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