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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達暴 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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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達暴 不可收拾

2019年11月14日 19:39 最後更新:19:52

最近在一條網上視頻,見到港大法律學院的教授,苦勸港大學生示威者不要做違法暴力抗爭行動,看後令人感慨。視頻中見港大法律學院的陳文敏教授告訴示威者,那些行為是犯法的,是要坐監的。但是,學生們以粗口回應,陳文敏的語調極其無奈。

這讓我想起三年多之前的一件小事,當時我與兩名中五女生補習通識,講到法治。由於我讀過法律,自以為對法律觀念很有認識,便說法治的定義很簡單,就是「以法而治」。誰知一個中五女生馬上回應:「你說的法治,只是最低層次。」我當時有點詫異,便問她:「那麼,最高層次是什麼呢?願聞其詳。」女生說:「是以法達義(即後來的違法達義)。」連中學生對公民抗命背後的理論,也能琅琅上口,我感到極之驚訝。順帶一提,一年多後這個女生在高考的通識科,拿了5**的成績。

我後來做了一些調查,發現這些說法,是來自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原來港大有個法律教育計劃,主講者是戴耀廷和公民黨的律師。他們培訓通識老師,宣稱法有四個層次,第一層是「有法可依」;第二層次是「有法必依」;第三層次是「以法限權」;第四層次是「以法達義」(即違法達義,按自己心中的公義行事,可以做違法的事情)。我覺得十分恐怖,在2017年8月19日發表了評論。題為《通識老師請注意:「以法達義」是錯的!》可惜我的評論,沒有引起多少注意。違法達義的觀念,一步一步深植於大、中學生的腦袋裏,現在更進一步演化成「以暴達義」,違法已不足夠,還要加上暴力。

戴耀廷這位人到中年的副教授,在2014年發動了一場自己不能控制的佔中運動,但永遠想充當激進年青人的思想導師。他最近引述了激進政治學者Candice Delmas寫的《A Duty to Resist: When Disobedience Should Be Uncivil》(反抗的責任:不合作運動可以變成不文明的時候),用激進的政治理論,合理化「私了」的行為。他提出要對抗政治潔癖,認為在特定的處境下,抗爭者在符合一些政治標準下,仍可合理地用一些不合法及不文明的方法,去爭取合乎公義的改革。他聲稱雖然大部分「私了」都是難以合理化的……但某種「私了」行為可以是合理的,背景是有嚴重的官方不當行為,政權使用武力攻擊它的人民或未能保護人民受到其他人的致命暴力攻擊。

今天社會流行的「私了」,主要是示威者遇到不同政見的人,便以暴力對待。本周一,馬鞍山一名建築工人便因為反對示威者破壞港鐵站,被示威者潑天拿水並放火焚燒,造成四級燒傷,性命危殆,就是「私了」的典型。昨天,又有一名70歲的清潔工在上水的暴動中受傷危殆。當時一批反對堵路的市民與黑衣人互擲磚頭對打,那名清潔工只是站在路上,卻被黑衣人那一方掟來的磚頭,擊中頭部,入院後證實腦幹死亡,有可能成為這場運動中的第二名死者。但戴耀廷竟然可以引經據典,將「私了」合理化,將這些有害的理論,教給大、中學生,他們個個為了心中的公義,走去「私了」他人,這會是一個什麼世界?

看了陳文敏與示威學生對話的視頻片段,覺得有點諷刺。過去,港大法律學院充斥著傾向於泛民的高層,他們沒有阻止、甚至鼓勵戴耀廷這些老師,提出激進的政治主張,包裝為學術理念,不但培養了港大法律學院的學生,還廣泛地培訓通識老師,把違法暴力合法化的思想,深植於大、中學生的腦袋裡。今天,正是他們教出來的學生,要佔據校園,要把雜物丟到馬路上,堵塞交通,甚至私了不同政見者,這正正是他們昨天種的因,造成今天的果。

當用火焚燒一個活生生的不同政見者都可以認為合理,泛民到今天還不肯與這種殘暴、恐怖的行為割蓆,只能夠用「無語」兩個字去回應。

當違法達暴的觀念盛行,私了無罪的思想植根後,我們的社會,將會沉淪到一個怎樣的境地呢?當全民私了,你殺我、我殺你,香港將會變成一個甚麼樣的世界呢?港大法律系老師,就像小說《科學怪人》(Frankenstein)中那個科學家一樣,製造出一個完全不受控制的科學怪人,最後恐怕會咬死自己吧。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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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支爆」大陰謀

2024年04月25日 20:00 最後更新:21:03

黎智英案進入戲肉,但由於審訊曠日持久,外界的注意度下降,但近日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的作供非常有爆炸性,主要有幾個方面。

第一, 揭露「支爆」大計。之前作供的李宇軒由於無直接接觸黎智英,因此他間接引述黎智英或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的說話,只屬由第三方聽到的「聞說證供」(hearsay evidence),較易受到挑戰。但陳梓華是和黎智英有直接接觸的人,曾和黎智英見面3次,包括一班人2020年年初在台北開過會,並有不少和黎智英直接溝通的電話短訊,所以他的供詞不是聞說證供,而是直接證據。

陳梓華參與的台北會議,黎智英會上提出「支爆」大計,所謂「支爆」,即是「支那爆炸」。支那是日本當年侵華時對中國的一個貶損名稱,光是名稱已經顯見其惡毒含意。而所謂「支爆」就是要令中國從政治上和經濟上崩潰,政府倒台。當日在台北會議上,其中一名與會者「攬炒巴」劉祖迪,不相信真的會做到「支爆」,但是黎智英就很有信心,指根據歷史經驗很快就會「支爆」,因為中國政府用了很多資源監控人民,例如中國明朝就是這樣。

黎智英並具體詳述「支爆」4部曲,教導與會的「攬炒團隊」說,「國際游說唔係好似你哋咁做,要有4個步驟:1. 要令外國政府知道香港發生什麼事情;2. 再呼籲他們譴責及關注;3. 將外國的『枱底人』或外國政府想法帶回香港,只有這樣做香港人才會知道,外國政府冇離棄或者忽視佢哋; 4. 與『枱底人』建立關係,可影響到他們的對華政策,可以推動到制裁,甚至將來可以推翻中共。」

黎智英的「支爆」計劃,不單是一種空想,還設計了非常具體的步驟。

第二, 要做反對派大佬。從陳梓華的作供可以知道,在台北與黎智英開會期間,另一名從犯證人李宇軒不在現場,但會後陳梓華及「攬炒巴」劉祖迪與李宇軒開網上會議,向李交代黎智英建議,話要改變國際游說方向,團結不同板塊及民間力量,達到「支爆」,推動制裁,3人決定分工,由劉祖迪做精神領袖及打「議會線」、李宇軒打「國際線」,陳梓華則續聯繫「勇武派」及聯絡政治素人,並推廣「攬炒」論述,推動制裁政府措施。

黎智英做幕後大佬,出謀獻策,出錢出力,主動提出要支付流亡海外的劉祖迪生活費,並安排自己的助手Mark Simon為他們解決聯繫外國政要推動制裁中國的困難。整件事清楚見到黎智英不單是一個反政府傳媒的老闆,還是一個想推翻中共的政治行動核心策劃者,要做大佬,指點江山。

第三,     勾連外地的政府。黎智英最可疑的外地政治聯繫,主要有兩方面,第一是台灣,他搞《台灣蘋果日報》,和民進黨的高層關係密切,在之前的壹傳媒高層作供中可知,黎智英見過蔡英文,和蔡英文十分友好。而陳梓華等在台北的時候,黎智英又安排民進黨元老施明德和他們見面,施明德親自教授他們鬥爭方略,教他們如何長期鬥爭,以圖推翻政府。

至於美國方面,黎智英的關係更深,他的助理Mark Simon 曾任美國海軍情報員,而黎智英自己就見過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在內等高層,和共和黨核心人物關係密切。不過這次作供最得人驚的,是不斷提到美國的「枱底人」,黎智英並沒有和陳梓華具體交代這些美國「枱底人」到底是什麼人,但美國「枱底人」和黎智英顯然有緊密聯繫。

從犯證人的作供,全面勾勒出一幅想全面顛覆中國政權的圖畫,而黎智英就是幕後大佬,所以說黎智英案是香港黑暴案件的眾案之母,一點也不為過。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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