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發生於兩年前
男警疑於兩年前處理一宗襲警案期間,在警車內掌摑一名男子,事主遂向投訴警察課投訴,警方經兩年調查後決定控告一項普通襲擊罪,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20日,以待被告聘請私人律師及索取法律意見,期間獲准保釋,不准接觸控方證人。
黃明偉(47歲)被控於前年4月11日,在紅磡土瓜灣道近落山道交界警察車輛AM7411內襲擊李文瀚。
社會事
案件發生於兩年前
男警疑於兩年前處理一宗襲警案期間,在警車內掌摑一名男子,事主遂向投訴警察課投訴,警方經兩年調查後決定控告一項普通襲擊罪,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20日,以待被告聘請私人律師及索取法律意見,期間獲准保釋,不准接觸控方證人。
黃明偉(47歲)被控於前年4月11日,在紅磡土瓜灣道近落山道交界警察車輛AM7411內襲擊李文瀚。
37歲休班警已停職,他被控「普通襲擊」罪,將於16日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2023年4月6日接獲一名18歲女子報案,指她於同日在牛頭角港鐵啟德站附近懷疑被一名男子襲擊。
人員經深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8月4日在拘捕一名三十七歲男子,涉嫌普通襲擊。案件交由秀茂坪警區重案組跟進。
經諮詢法律意見後,該名被捕男子已被控以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將於16日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該名男子為一名休班警務人員,已被停職。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