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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安排免費運輸服務至10時半 來往大埔區及北區

政事

政府安排免費運輸服務至10時半 來往大埔區及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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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安排免費運輸服務至10時半 來往大埔區及北區

2019年11月15日 21:38 最後更新:21:49

明天亦有免費運輸安排

為便利於大埔區及北區居住及工作人士的出入,政府今日安排了免費運輸服務,服務時間為今日下午5時至晚上10時30分。

示威者再堵塞吐露港公路。

示威者再堵塞吐露港公路。

路線包括:免費渡輪服務來回烏溪沙公眾碼頭至大埔海濱公園碼頭;免費旅遊巴士服務來回大埔海濱公園大景街迴旋處至大埔墟港鐵站(新達廣場上車位置)(A線);免費旅遊巴士服務來回大埔墟港鐵站(新達廣場電梯後面)至上水港鐵站(彩園邨的士站近寶石湖邨避車處)(B線)。

政府亦會在明日安排免費運輸服務,服務時間為明日上午7時至晚上7時。詳細路線包括免費渡輪服務來回烏溪沙公眾碼頭至大埔海濱公園碼頭;免費旅遊巴士服務來回大埔海濱公園大景街迴旋處至大埔墟港鐵站(新達廣場上車位置)(A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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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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