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官網獲悉,11月18日起,可重新申請經港珠澳大橋口岸通行的粵港兩地車牌了!經粵港雙方磋商,粵港之間將新增5500個經港珠澳大橋口岸通行的兩地車指標,其中香港入境小汽車指標5000個、內地出港小汽車指標500個。
自2019年11月18日起,符合申領條件的申請人可於當天8:30後,登錄廣東省公安廳政務服務網提交申請材料。2017年至2018年期間在網上提交資料但未受理的,仍視為有效申請數據,無需再次通過互聯網提交申請,如申請人資格條件與當年相比已發生變化的,也可重新提交申請。
具體申請條件中,內地經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出香港車牌需滿足以下條件。
1、在廣東省登記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民營企業(內資公司),近三年納稅額達到100萬元以上,可以申辦1副內地入出香港兩地牌。
2、在廣東省登記的金融機構,或在內地登記的金融機構在廣東省的分支機構(內資公司),近三年納稅額達到100萬元以上,可以申辦1副內地入出香港兩地牌。
香港經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出內地的車牌申請分為5類,包括投資類、高新技術類、外資金融機構類、資格類及人才類、捐贈類,需滿足的條件不一樣。
投資類
香港、澳門、台灣和國外公司在廣東省投資興辦實業,所投資的企業近三年(含申辦年度)在廣東省的納稅總額累計達到10萬元以上的,可以申辦粵港兩地牌。
高新技術類
香港、澳門、台灣和國外公司在廣東省投資興辦企業,所辦企業被列入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名錄的,可以申辦1副粵港兩地牌(不予增辦)。
外資金融機構類
香港、澳門、台灣和國外公司在廣東省投資興辦外資金融機構(不含代表機構),該外資金融機構近三年(含申辦年度)在廣東省納稅額達到10萬元以上的,可以申辦粵港兩地牌(如外資金融機構在外省,但在廣東省內設有分支機構,分支機構納稅滿足要求的,也可申辦)。
資格類及人才類
1.資格類申請條件。
擔任全國人大代表,或者全國、廣東省級、地市級、縣(市、區)政協委員的港澳台人士,可以辦理1副粵港兩地牌(只能辦1副,已辦理通行其他口岸粵港兩地牌和粵澳兩地牌的仍可辦理)。
2.人才類申請條件。
在港澳工作的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和港澳的大學現任校長,或者持有廣東省人才優粵卡A卡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以辦理1副粵港兩地牌(只能辦1副,已辦理通行其他口岸粵港兩地牌和粵澳兩地牌的仍可辦理)。
3.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滿後,持有人仍具備相關資格條件的,延期5年。
捐贈類
1.改革開放以來海外華人華僑、港澳台同胞在廣東省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累計金額達300萬元以上,或者社會團體在廣東省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累計金額達1000萬元以上的,可以申辦1副粵港兩地牌(只能辦1副,已辦理通行其他口岸粵港兩地牌和粵澳兩地牌的仍可辦理)。
2.有效期:長期有效。
需特別說明的是,對於投資類指標申請,將按照納稅數額高低順序,依次網上初審、窗口受理、核髮指標。此外,為方便香港居民,車主領取批文、行駛證後,到香港中國檢驗有限公司領取牌證並固封。
廣東交警特別提醒廣大車主注意,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將嚴厲打擊炒賣兩地車指標違法行為,對申請投資類指標的,嚴格審核企業(內承單位)實體經營情況,一旦發現以弄虛作假方式迎合條件申辦指標的,一律予以退辦或註銷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