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南都記者從廣州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獲悉,近期,廣州警方召開全市繼續推進養犬嚴格管理及執法工作整治會議,部署在全市範圍內繼續開展整治不文明養犬行為專項行動,重點對犬傷人、遛犬不牽繩、養犬不登記等不文明養犬行為進行整治。
據廣州警方介紹,自7月份開展嚴格養犬管理執法整治行動以來,廣州警方根據「12345」政府服務熱線市民反映情況等信息來源進行綜合分析,對投訴、反映強烈的「犬傷人、遛犬不牽繩」問題、「居民住宅區、遛犬集中區」等養犬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及市民外出遛犬集中的時間段內開展持續整治。
據統計,行動以來,廣州警方對2323名違法違規養犬人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處理,對313名違法違規養犬人予以罰款處理,沒收及救助各類犬只622隻。
其中,8月份開始,孟某在海珠區工業大道中某大院飼養一隻黃色金毛犬,至11月6日一直未依照《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辦理養犬登記。11月6日,海珠區公安分局依照《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對孟某予以罰款2000元。
又如,8月29日,番禺區公安分局接到投訴稱,李某飼養2隻危險犬。經調查取證,李某違反《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飼養2隻羅威納犬(屬於禁養犬)。番禺區公安分局依法對李某罰款4000元,並沒收2隻危險犬。
此外,9月5日,花都區公安分局民警在獅嶺鎮合成市場四街某號(屬於一般管理區)檢查時,發現有一隻危險犬只沒有圈養。經調查取證,該犬只的犬主溫某違反了《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花都區公安分局依法對溫某罰款2000元並沒收犬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