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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人分3案15人被控暴動 7人將不認罪押下月訊

政事

44人分3案15人被控暴動 7人將不認罪押下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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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人分3案15人被控暴動 7人將不認罪押下月訊

2019年11月19日 17:24 最後更新:17:36

控方建議將3案交由同一法官順序審理,惟辯方資深大律師潘熙反對

中西區7月28日遊行後演變成示威衝突,事後共有45人被起訴。案件今在區域法院再訊,其中44人分為3案,其中15人被控暴動罪。控方准備好審訊,但仍有被告保留答辯,其中7人則表示將會不認罪。控方今表示已準備好答辯,但由於同一背景的另外2案今早始申請轉往區域法院處理,申請將案件一併押後至12月10日再訊。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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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控方建議將3案交由同一法官順序審理,惟辯方資深大律師潘熙對此有所保留,他認為案件應獨立處理看待而非排先後次序,但表示將於12月才就此作出陳辭。而法庭亦未有決定。

首被告陳偉林有離港申請,希望法庭批准於本月21日至24日,離港到台灣參加堂姐的婚禮,並指10月時亦曾離港,但仍有依時返港出席聆訊,希望法庭批准其離港。控方則反對該申請,透露本案已相繼有被告潛逃到台灣,繼甄凱盈首次提堂缺席聆訊後,廖天駿在獲准離境後,10月中旬已潛逃到台灣,認為被告若要潛逃,即使在台沒有居住許可亦沒有太大關係。

辯方則反駁控方是「一竹篙打一船人」,認為法庭理應單獨看待被告的案件。法官郭偉健聽畢陳辭後拒絕更改保釋申請。而第8被告劉耀銓更改到警署報到時間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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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019年衝擊立會 藝人王宗堯暴動罪成判囚74個月

2024年03月16日 11:52 最後更新:13:41

2019年立法會大樓遭示威者衝擊、佔領及闖入會議廳,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的藝人王宗堯,16日在法庭被判監禁74個月。

王宗堯與民主派初選案被告劉頴匡及鄒家成等14人被控暴動罪,劉頴匡及鄒家成等8人早前承認暴動罪,王宗堯等4人經審訊後暴動罪成,另有2名涉案記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成。

藝人王宗堯。(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藝人王宗堯。(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區院暫委法官李志豪16日作出判刑,判處王宗堯監禁74個月,兩名記者罰款1000至1500元,其餘被告入獄54個月20天至8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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