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8時45分許,深圳福田區僑香香梅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外國男子騎自行車過馬路時與一輛福特野馬跑車相撞。事故造成男子傷勢輕微,兩車部分損壞。事發後,交警判定涉事男子未按信號燈規定通行,負事故主要責任。
中午10時許,南都記者來到事發地香梅路與僑香路交會處。現場已被清理,仍有執勤人員在疏導交通。香梅路輔道附近的安全島上停著一輛自行車,車把手處輕微受損。
一位目擊者告訴南都記者,大概早晨九點多,一名騎自行車的外國男子欲過馬路,橫穿香梅路輔路到安全島上,過馬路時與一輛野馬跑車撞在一起。「男子被撞飛一米多,碰撞發生後,男子坐到地上,看樣子沒有大礙,只有手臂有傷。」
該目擊者還透露,事發時,男子行經的方向安全島上是紅燈,男子應該是闖了紅燈後與小車撞到一起。
事發地。
記者了解到,事發後,交警等相關部門趕赴現場處置,受傷男子被送到了福田中醫院。記者從福田中醫院處了解到男子傷勢輕微,僅手臂肘部發生疑似骨折。
在醫院,記者見到了開跑車的女性司機。司機告訴記者,大概早晨8點40分多,她開福特野馬跑車去考試,通過事發路段時安全島上的信號燈顯示是綠燈,騎自行車的外國男子闖了紅燈,才發生碰撞。「當時他先是撞到我的車玻璃上,然後又飛了出去。」
就此事,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福田大隊開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顯示,2019年11月19日8時45分許,外國人Tom(化名)駕駛自行車在福田區僑香路由西往東方向行駛至福田區僑香香梅路口時,車身與在福田區僑香香梅路口由西轉南方向行駛由王玲(化名)駕駛的小車發碰撞,造成兩車部分損壞與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認定,Tom駕駛自行行經有交通信號控制路口時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負事故主要責任,王玲駕駛的小車行經人行橫道未確保安全,負事故次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