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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文豪向警方發律師信 促交代藍水噴清真寺事件

政事

譚文豪向警方發律師信 促交代藍水噴清真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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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文豪向警方發律師信 促交代藍水噴清真寺事件

2019年11月19日 21:44 最後更新:21:54

林鄭月娥及盧偉聰等事後到訪清真寺致歉

鄧炳強今日接任警務處處長一職,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就水炮車向尖沙嘴清真寺閘門噴射藍色水劑並噴中印度協會前主席毛漢褚簡寧,向警隊發律師信,要求警方交代。

譚文豪(左二)與毛漢(右二)曾經向警方投訴。資料圖片

譚文豪(左二)與毛漢(右二)曾經向警方投訴。資料圖片

譚文豪批評警方未有解釋,尖沙嘴清真寺當日不符合警方使用水炮車原則;警方又未公開水炮車所發射液體的成份;警方亦未公開當日。水炮車嘅拍攝錄像,令當日受害者未能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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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漢當日被藍色水劑射中。資料圖片。

毛漢當日被藍色水劑射中。資料圖片。

上月20日警方水炮車下午在尖沙嘴彌敦道多次噴射藍色水劑,九龍清真寺的正門、大閘及梯級都被濺中,染上藍色,引發宗教團體不滿。當時人在清真寺正門口的印度協會前主席毛漢褚簡寧(Mohan Chugani)因被強力水柱射中,身體不適入院治理。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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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及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等事後到訪清真寺致歉後,林鄭月娥致電毛漢致歉。而毛漢表示,接獲警務處副處長鄧炳強來電道歉。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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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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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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