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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文豪向警方發律師信 促交代藍水噴清真寺事件

政事

譚文豪向警方發律師信 促交代藍水噴清真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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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文豪向警方發律師信 促交代藍水噴清真寺事件

2019年11月19日 21:44 最後更新:21:54

林鄭月娥及盧偉聰等事後到訪清真寺致歉

鄧炳強今日接任警務處處長一職,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就水炮車向尖沙嘴清真寺閘門噴射藍色水劑並噴中印度協會前主席毛漢褚簡寧,向警隊發律師信,要求警方交代。

譚文豪(左二)與毛漢(右二)曾經向警方投訴。資料圖片

譚文豪(左二)與毛漢(右二)曾經向警方投訴。資料圖片

譚文豪批評警方未有解釋,尖沙嘴清真寺當日不符合警方使用水炮車原則;警方又未公開水炮車所發射液體的成份;警方亦未公開當日。水炮車嘅拍攝錄像,令當日受害者未能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毛漢當日被藍色水劑射中。資料圖片。

毛漢當日被藍色水劑射中。資料圖片。

上月20日警方水炮車下午在尖沙嘴彌敦道多次噴射藍色水劑,九龍清真寺的正門、大閘及梯級都被濺中,染上藍色,引發宗教團體不滿。當時人在清真寺正門口的印度協會前主席毛漢褚簡寧(Mohan Chugani)因被強力水柱射中,身體不適入院治理。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特首林鄭月娥及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等事後到訪清真寺致歉後,林鄭月娥致電毛漢致歉。而毛漢表示,接獲警務處副處長鄧炳強來電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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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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