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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火人」案 涉案2人被控擾亂秩序行為今提堂

政事

馬鞍山「火人」案 涉案2人被控擾亂秩序行為今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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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火人」案 涉案2人被控擾亂秩序行為今提堂

2019年11月20日 08:37 最後更新:10:13

男子5成皮膚被燒傷,仍在醫院ICU隔離病房。

馬鞍山一名男子疑因政見不同,被人淋潑易燃液體並點火,燒傷送院治理。警方事後以涉嫌非法集結,拘捕一男一女,他們已經被暫控各一項「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案件將於今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一名57歲姓李男子上周一在海柏花園對開天橋上,因與人爭執被淋易燃液體,頓成火人,他5成皮膚被燒傷,仍在醫院ICU隔離病房,上周五首次進行植皮手術。警方經調查後,本周一分別於機場警區及灣仔警區,拘捕33歲姓陳本地女子及39歲姓鄺本地男子,他們涉嫌非法集結,初步相信兩人並非點火者。警方其後暫控他們各一項「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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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019年衝擊立會 藝人王宗堯暴動罪成判囚74個月

2024年03月16日 11:52 最後更新:13:41

2019年立法會大樓遭示威者衝擊、佔領及闖入會議廳,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的藝人王宗堯,16日在法庭被判監禁74個月。

王宗堯與民主派初選案被告劉頴匡及鄒家成等14人被控暴動罪,劉頴匡及鄒家成等8人早前承認暴動罪,王宗堯等4人經審訊後暴動罪成,另有2名涉案記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成。

藝人王宗堯。(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藝人王宗堯。(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區院暫委法官李志豪16日作出判刑,判處王宗堯監禁74個月,兩名記者罰款1000至1500元,其餘被告入獄54個月20天至8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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