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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火人」案 夫婦涉擾亂秩序保釋候訊

政事

馬鞍山「火人」案 夫婦涉擾亂秩序保釋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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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火人」案 夫婦涉擾亂秩序保釋候訊

2019年11月20日 17:06 最後更新:17:16

兩夫婦涉嫌在旁叫囂挑釁

馬鞍山一名男子疑因政見不同,被人淋潑易燃液體點火燒傷,當日一對夫婦在旁涉嫌叫囂而作出挑釁,各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罪名,兩人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9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兩人獲准保釋外出候訊。

鄺耀文(左)及陳海雲(口罩者)。

鄺耀文(左)及陳海雲(口罩者)。

報稱任職文員的33歲女被告陳海雲與同報稱任職文員的39歲男被告鄺耀文,各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鞍山鞍駿街馬鞍山公園連接馬鞍山廣場的行人天橋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動,即以挑釁性語言叫囂及挑釁他人破壞社會安寧,而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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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馬鞍山男遭點火焚身案 夫婦指罵事主重審改判罪成各囚5周

2023年08月29日 17:44 最後更新:09:28

被告陳海雲和鄺耀文涉嫌2019年在馬鞍山指罵被點火焚身男子,原審裁判官重審後改判罪名成立。

一名男子於2019年在馬鞍山遭淋潑易燃液體後被點火焚身,現場一對夫婦以粗言穢語指罵該名男子,兩人被裁定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脫,其後律政司早前上訴得直發還重審,8月29日被裁定罪名成立,各監判禁5星期,申請保釋被拒,需即時服刑。

律政司FB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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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在2019 年11月11日,兩名被告陳海雲和鄺耀文涉嫌在馬鞍山公園連接馬鞍山廣場的行人天橋,作出喧嘩及作出擾亂秩序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相當可能導致社會安寧被破壞,2020年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其後上訴得直,高等法院下令案件發還予原審裁判官林希維重新考慮。

網上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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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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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希維作出裁決時指,案發時正值反修例事件高峰期,在場人士情緒高漲,男事主在事發前曾與他人發生肢體碰撞,並發生口角,兩人的喧嘩行為屬「火上澆油」,相當可能挑釁到在場人士會對其他人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對破壞社會安寧有實際及迫切風險,因此改判罪名成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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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非監禁式刑罰不能反映本案嚴重性,考慮到被告言行、語言態度、社會環境等,認為即時監禁是唯一選擇。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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